某教练在驾校的训练基地,带学生进行“限宽门”选项训练。训练中,一位学员碰上了“左悬杆”,随即该学员向右打方向盘,由于紧张,车子撞上前面的铁柱,副驾驶座位上的赵教练胳膊被撞伤。后经医院诊断为右肱骨中下段粉碎性骨折。
据统计,住院治疗的1.5万元费用都是自己垫付的,其间两位校长曾去看望过他,并带去2000元慰问金。但后来在涉及到治疗费用分担时,学校方面提出,所有费用包括车辆损坏费和医疗费,由双方共同承担,这让赵教练难以接受。他说:“我在学校工作过程中出现的事故,怎么能让我个人承担责任呢? ”
驾校许校长介绍,事故发生后,交警曾来现场进行调查,初步确认这起事故责任方在于驾驶人员。根据有关教学规定,学员在学车过程中出现交通事故,教练承担责任。许校长认为,“限宽门”选项的教学要求中明确指出,车辆在三门之间穿越时,不得碰撞悬杆,而在这起事故中,车辆不仅碰撞悬杆,甚至还撞上更远的铁柱,这是教练失责之一;其次,从现场撞击情况看,车速应该很快,估计得有60码,教练员未能及时制动,这是教练失责之二。
校方还认为,他们提供的训练场地和器材都是合格的,车辆也是合格的,教练也是取得相应资格上岗的,在这起交通事故过程中,学校方面没有任何过错,他们不应该承担责任。许校长说,如果教练继续纠缠不清的话,他们还将打算追究其交通事故的责任,承担学校财产损失的责任。
律师表示:根据相关规定,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伤害,一般都可以认定工伤,而不分是否有过错。工伤是无过错责任,不能追究劳动者的责任。
同时还指出,校方的这种解决方式没有法律依据的。在交通事故中,只有非机动车交通事故不能认定为工伤外,机动车交通事故发生在工作期间,受伤人员均可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申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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