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类超速违法行为一般只给予警告,不再罚款和记分。
1、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、校车、危化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、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过规定车速10%以下的;
2、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、校车、危化品运输车以外的机动车超过规定车速10%以下的;
3、在限速低于60公里/小时的公路上超过规定车速50%以下的;
4、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车速20%以下的。
对于既不记分、又不罚款的电子警察交通违法行为,并不是不处罚,而是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。具体流程:驾驶人携带本人驾驶证到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办公室接受处罚,工作人员打印一张行政处罚决定书给当事人,并把“警告”这个种类的行政处罚记录到当事人的驾驶证档案中。这样,既不记分、又不罚款的电子警察交通违法行为就处理完毕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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