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 哪些情况可使用应急车道》一文于2022年8月3日由石家庄驾校网编辑庄里人整理发布: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,非紧急情况不得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。所谓紧急情况有两种:1等待救援,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、故障及车内乘客突发疾病等紧急情况确需停车等待救援时,可以在应急车道内临时停放。
2紧急任务,供警车、消防车、救护车、工程救险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使用。哪些情况不可占用应急车道,那些被部分机动车驾驶人“误认为”的紧急情况,例如:1占用应急车道临时歇息/睡觉,长时间驾车感到疲劳,确实需要停车休息,但选择应急车道休息/睡觉,却大错特错!这种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甚至导致车毁人亡!连续驾驶机动车4个小时至少需要停车休息20分钟以上,休息地点可以选择服务区、高速出口外等安全地带。
2停车吃饭、设置导航、打电话等“停车吃饭”“为小孩换尿布”“喂奶”“换驾驶人”“设置导航”“接打电话”“停车方便”等类似在应急车道上逗留的行为,都非紧急情况,此时在应急车道临时停车属于违法行为,并且十分危险。
随意占用应急车道的危害,随意占用“应急车道”或紧急情况下未按规定放置三角警示牌、驾乘人员未撤离至护栏外侧安全地带等,都可能引发极为严重的后果。例如:1延误紧急救援,占用应急车道,会致使救援等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受阻,无法及时到达现场处理事故、排险、疏导、抢救伤员,导致道路拥堵加剧,甚至造成伤员、病人因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死亡的严重后果。
2加剧道路拥堵,当前方发生交通事故或者遇到车多行驶缓慢时,个别车辆在应急车道和行车道间来回穿行、加塞,不断变线,干扰正常通行的交通流,加剧交通拥堵。
3易引发交通事故,部分车辆发生故障后,没有按规定打开危险指示灯并在规定距离设置三角警示牌,而是直接将车停在应急车道上维修,还有部分驾驶人疲劳时将车随意停在应急车道休息。上述行为极易使同向车辆不能及时观察到前方情况,导致事故发生。
温 馨 提 示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条: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,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,记6分的处罚。
如果确有紧急情况需要在应急车道内停车,必须牢记9个字“车靠边、人撤离、即报警”!下面这些安全防护措施一定要做好:
1遭遇突发情况后第一时间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,夜间需持续开启示廓灯和后尾灯。
2在车后方来车方向150米外摆放三角警示标志。
3驾乘人员尽快撤离到路肩外侧等安全地带再报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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